| 漠河县政法机关开展“三服务”活动 (黑龙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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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11-18 08:00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漠河县政法机关紧密联系实际,充分发挥政法战线的职能作用,开展了“为企业服务、为基层服务、为群众服务”的三服务活动,为县域经济发展多方保驾护航,收到了好的效果。
在为企业服务中,法院深入到林业局等国有企业和驻外企业,招商引资企业,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,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问题,积极为林业局等企业清理欠款,维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。公安局15名科级干部还担任15个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的法律服务联络员,每月至少3次到企业进行法律服务,为国有集体企业解决问题3件,为招商引资企业解决问题2件,为个体私营企业及个体户解决问题16件,深受企业和群众的好评。检察院把企业中发生的携款潜逃案件以及其他重要危害企业经济、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,今年4月份查办了一起原粮食局出纳员曹某携款9万元潜逃的案件,挽回了经济损失。司法局把法律宣传、法律咨询送到企业和社区,同时还把公证处也搬进了社区。
在为基层服务中,公安局把抓好社会治安、创建平安漠河、保一方平安为己任,聘请了116名环卫工人为义务治安员,同时还聘请了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工人33名为流动义务治安员,目前,以社区警务为龙头,以环卫工人固定区域,以“三老”流动巡逻义务为两翼的治安格局已形成。公安局还加大了破重大案件的力度,抓获了潜逃12年和11年之久的重大杀人案逃犯和命案赵某、孙某,抓获命案逃犯赵某、赵某,破获了“2005•4•13”重大伤害(致死)案。检察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多次召开企业领导座谈会,共商为企业服务之策,并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,填塞漏洞,净化经济发展环境。司法局律师所义务为单位解答咨询和代写文书,为企业职工办理劳动仲裁法律援助,法律服务所为困难群众代理并办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,还为北极木业26人进行《工商保险条例》法制讲座,为新华书店代理债务纠纷,同时公证处还深入基层和当事现场办证6次,在社会发放公证业务宣传单50份。
在为群众服务中,公安局87名党员先后2次为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捐款3752元,交巡警大队将民警捐款购买的笔、本、书包、文具盒等学习用品以及米、面等生活用品送到了黑山村特困户王景峰家中,坚持8年奉献爱心不断,西林吉镇派出所的民警田坤热心帮助辖区患重病的妇女,为她们排忧解难,交警主动上门为企业办理小型车落户和驾驶员换证业务,消防大队民警坚持定期深入企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增强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,加大消防安全指导、检查力度,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。法院在承办任某离婚一案中,看到当事人带着爷公公生活十分困难,不但为老人买粮油送烧柴,而且积极向民政局反映情况,为其办理了低保。今年5月9日,法院执行局法官驱车120余公里,把拖欠29位农民长达4年之久的打工钱送到了农民手中。司法局义务为基层单位提供法律服务,为漠河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可靠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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